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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离婚要回户籍所在地吗
更新时间:2022-09-24 20:40:09点击次数:592次字号:T|T
一般情况下,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。
法律依据:
1、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,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。
2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
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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